香港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煙另類吸煙產品

香港全面禁止銷售電子煙加熱煙IQOS LIL GLO RELX等或另類吸煙產品

由2022年4月30日起,任何人不得進口、推廣、製造、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,包括電子煙,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。違例最高刑罰為監禁6個月及罰款$50,000。

何謂所謂的全面禁止“電子煙/加熱煙”?

是次修例,最重大的改變是把從前沒有違法的電子煙和加熱煙等設備、不含尼古丁的煙油和草本煙,一拼列入全面禁止的範疇內。
再簡單直接說明,即從前可以自由買賣的 IQOS LIL GLO RELX 煙機,和其他電子煙和加熱煙的設備和配件,自2022年4月30起,不但不可以銷售,連旅客個人自用攜帶入境,亦屬違法。

再講多一次,不管是旅客或香港居民攜帶加熱煙或電子煙入境香港自用也不可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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